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大强子是认识万长生的,也知道他家的大致位置,自己家在何村的西山脚,万长生家则在万家村的南山脚下,还只有他一家人。
依大强子想,这地方好是好,够宽敞,就是多少冷清了,离村子步行还有一刻钟的路,平日连说话的人都没有。
万长生刚吃好中饭,上午去山上找了些草药,又去陷阱找到一只小兔子,一只野鸡。
等下他打算去镇上卖了,这些小东西不值钱,两只不过两百文,但自己厨艺不好,做出来也不好吃,还不如变成银钱,换成粮食也能换二三十斤。
如果婚事能成,以后家里人就多了,粮食方面消耗就快,他家只一亩田,粮食年出产不过两三百斤,荒地这两年开了一些,种些菜和红薯,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。
但不久的将来,如果一家三口,说不定明后年甚至一家四口,这些田地就不够看了。
父亲过世第三年,他刚十七岁,兵役来了,家里的余银前面给大哥娶亲,后面给父亲治病,不但花了个干净,还欠下了十两银的债。
不是兵荒时期,兵役完全可以银代替,一户得交八两银,不然就得出一个人。
他家哪里还有银钱,借也没地方借去,按理是大哥去,大哥已经成亲生子,万长生则婚事都没有。
但大嫂哭哭啼啼,大哥则不声不响低着头,当老母亲把哀求的目光看着他时,他心里是不舒服的,不过还是答应了当兵。
只有一个要求,离开前先把家分了,当兵一个人还能得几两银,这银子可以还债,如果死在战场,分的东西还是归大哥,如果回来,则成两家人。
家是分了,族长、村长做了证,家里三亩良田,他要了一亩,地则要了南山脚的一块,剩下的的什么都没要。
当兵这些年的田也给大哥种,田租他一点没要,就当给母亲吃了。
大周兵役一般五年一换,服兵役的五年内,如果你还活着,则正常退役,无特殊情况,基本可以不用再去当兵。
因为读过两年书,他被分进医疗处,给军医打打下手,整理整理药材,因为做事好,被医疗处直接要求多留了两年。
只不过这两年他的月银就多拿了不少。
七年兵役,他存下了五十多两银,带退役给补的十两,差不多有了六七十两的存银。
回家时,母亲已经去世两年,他算是了无牵挂了。
大哥还是一如往常的不怎么吱声,大嫂也还是一样的哭穷,这些他没管了,对大哥,他已经问心无愧了。
请人建宅子花了二十两,最后添置东西还欠了一些债,不是他心思多,剩下的的五十两他确实藏的严严实实,没必要惹眼,也没必要让人红眼。
回来两年,打些猎,采些药,种上自己的田地,一年也能存上十五两左右,欠下的几两当然早已经还了。
如果这次能成亲,余下的二十两应该够办事了,毕竟乡下一般人家成亲就在十两八两。
何梅娘,他走之前本想让娘去提亲的,结果晚了一脚,常家人说去了。
后来他一走七年,今年正月,无意中看到母子俩回娘家,一问人才知道,这人十八九岁就守了寡。
他动心了。
他今年二十六,比梅娘大一岁,二婚不二婚他无所谓,上无爹娘管,自己完全可以做主。
如果说孩子,正月见的那孩子长的真可爱,如果成了他儿子,他会很欢喜。
“长生叔在家吗?”
万长生一听有人喊,忙出了堂屋,发现何大强站在院门外。
“大强子,你怎么来了?”
大强子有点扭扭捏捏道:“长生叔,我娘让我送句话来,我小姑带小表弟来了,问你有没有空,如果有空,就跟我小表弟在河梗边说两句话。”
万长生一听乐了,这是有戏了。
“大强子,你稍微等一下,我收拾收拾,立马就能走。”
既然去见人,这几只小猎物就带了,他用一个小篮子提着,锁好门,两人就朝何村走去。
万长生想想还是问,“大强子,你姑跟表弟刚刚回来?你小表弟可好说话?”
大强子有些不乐意了:“我姑他们是回家不久,我表弟是顶顶乖巧的一个人,怎么能说好不好说话呢?”
万长生笑道:“大强子,我真没有别的意思,就想能跟你姑婚事成了,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,问问你也是想知道你小表弟喜欢什么,有什么喜好。”
但大强子没说话,表弟是自家人,你要想跟他姑和表弟好好过日子,那就真心实意好,打听人家喜好干什么?投机取巧?
万长生看大强子不想说话,也就不言语了。
不多时,两人就到了何村。
“大强子,这个篮子你带回去,今天的,还算新鲜,我在河边等吧,就不去你家了。”
大强子哪里肯要。
万长生道:“大强子,这不值得什么,又不是我买来的,你拿着,不然我还得送过去。”
大强子是老实人,几句话一说,想想也就拿了。
“那好吧,多谢长生叔,我回去带小表弟过来。”
万长生看着大强子的背影,嘴角悄悄的翘起来。
何梅娘,他这一生就只对她动了心思,原以为两人错过了,想不到兜兜转转还是可以续上姻缘。
对她那个孩子,他会当亲生的一样疼他,哪怕后面有自己的儿女,六七岁的孩子,小动物一样,你真心对他,他也会真心对你的。
万长生找了一个背坡的地方坐下,这个角度可以看到河边上,但河边上的人不容易发现他们,事情一日没成,不能让人家说他们娘俩闲话。
他心里已经在想着怎样多赚钱了,孩子已经这么大了,读书肯定要读的。
家里藏着五十两,还有二十两准备办婚事的,这些禁不住一个读书人用几年的,以后再有了孩子,一大家子样样都要用钱的。
可惜当初马军医想收他当徒弟,他不愿意,生怕到时候军营不放人,他不想一辈子生活在北境。
军营七年,多少会些武,弓箭射的也不错,但到底武艺不精,不敢去深山打猎,只能在浅山做些陷阱,再采些药材,这样一个人可以过的很好,但一大家子就不够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