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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6章 羞耻的见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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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谁合适呢?
原本天下兵马,由太傅杨秋皓统领。
自从杨秋皓被收监,由他提拔任用的嫡系部将,已经不能再委以重用。朝廷正是用人之际,但却不能贸然任用新的统帅。
朝臣们一面思量合适人选,一面低声商量。
不多久,丞相成坚出列,举荐原本镇守并州的车骑将军卫燃代领北部大将军职务,率领三十万军开拔,前往西北。
卫燃有抗击匈奴的经验,又跟杨秋皓毫无干系,派他去,很合适。
立刻有朝臣附议,请皇帝决断。
然而皇帝紧锁眉头,迟迟不语。
大殿内陷入沉寂。
檀香、佩兰、麝香调配而成的香料在九足龙鼎中徐徐燃烧,气味不大,却足以提神醒脑。
诸位大臣揣测圣意,立刻有人驳斥说车骑将军卫燃不合适,应该换成别人。
至于谁……
已经有站在晋王刘礼身边的朝臣轻轻碰触刘礼的衣袖。
这是个好机会!
晋王虽得皇帝器重,却并无可以颂扬的功绩。这让他距离太子之位,始终差了一步。
北阻匈奴,守护河山,是足以青史留名的功绩。待他日凯旋,便可为主东宫了。
刘礼无奈,只能出列请旨。
他当然知道皇帝是什么意思,朝臣是什么意思。
但他不想出征。
得到太子之位,很难吗?非要九死一生跑去战场?
等他回来,说不定沈连翘都已经嫁给孔佑,生下孩子了。
“禀报父皇,”刘礼跪地道,“儿臣举荐兄长刘琅。邙山一役,儿臣方知兄长精通兵法谋略。如此将才,如果不用,岂不是我大周的损失吗?”
听到刘礼这么说,皇帝的神情更加冰冷。他静静地坐着,冕冠上的十二排玉珠却在剧烈地抖动。
真是养了个不争气的儿子。
不知道为父分忧,反而要把武器送到敌人手里。那可是大将军,是要带领兵马北上拒敌的。若赢了,会得百姓拥护。若输了,这江山可就毁于一旦。
无论是哪种结果,皇帝都不希望刘琅去。
他定定地看着刘礼,希望在自己忍不住摔出镇纸前,这不肖子能收回请旨。
幸而,刘礼虽然并未收回请旨,但御史大夫魏光嗣直接上前驳斥。
“万万不可!”他举起笏板道,“其一,邙山之战或许只是侥幸胜了,杨啸也并非匈奴单于;其二,为将之道,重在‘智勇双全’。世子爷并非精于武艺,单有智谋,不足以服众;其三,世子乃先太子唯一的骨血,若战死沙场,朝廷无法对先太子交代。”
魏光嗣言辞凿凿条理清楚,说完这话,又恭敬道:“微臣倒觉得,可以派卫燃领兵,由晋王任副将协助。晋王殿下通天之才,必然可以击退匈奴,立下不世之功!”
朝臣们忍不住抬头看看魏光嗣。
通天之才?不世之功?
御史中丞什么时候这么会拍马屁了?
一些朝臣不由得对魏光嗣哼声冷笑,另一些朝臣,则仔细反思了一遍自己晋升不够快的原因。
朝事议到此时,皇帝才开口说话。
“魏卿的举荐,孤倒觉得稳妥。”
由经验丰富的将军领兵,刘礼跟随作为副将,既无需对战事成败负责,又能在大胜时分得军功。
很妥当。
皇帝咂摸着魏光嗣话里的意思,眼中精光迸射,看向刘礼道:“怎么?晋王殿下不愿意为朝廷尽心吗?”
“儿臣岂敢?”刘礼叩头道,“儿臣自认才疏学浅不善领兵。”
“晋王殿下过谦啦。”京兆府府尹汤瑞立刻道,“晋王殿下有勇有谋,是善战之才。”
“既然如此,”刘礼在心中骂着魏光嗣和汤瑞,低头道,“儿臣求请兄长同任副将,与儿臣同去同归,为国效力。”
同去可以,至于能不能同归……
皇帝的手重重拍在御案上,点头道:“如此甚好!”
散朝时,魏光嗣离开得有些晚。
同样有些慢的丞相成坚经过他面前时,有意无意看了魏光嗣一眼。
魏光嗣立刻拱手作揖。
四周无人,成坚随口说道:“魏中丞到底是想让世子去,还是不想让世子去呢?”
“自然是不想!”魏光嗣正色道,“下官以为,邙山之战只是巧胜而已,世子的能耐,不足晋王殿下十分之一。”
还在拍马屁啊?
成坚摇了摇头,越过魏光嗣向前走去。
他总觉得,若不是魏光嗣三条原因的其中一条,皇帝是不会松口让刘琅领军北上的。
这个魏光嗣,有点意思。
早朝过后,中枢很快拟旨,再送到御案前由皇帝过目。
朱笔挥过,玉玺盖上,这件抗击匈奴的大事,就定下来了。
消息很快传到世子府。
正在金楼做事的沈连翘听说,也跑了回去。
“东家,”她有些着急道,“你要去打仗了?”
“是。”孔佑道。
他的神情并无意外,似乎对这件事早就有所准备。
“奴家也去!”沈连翘上前一步道。
“你去做什么?”孔佑笑起来,“把金楼开到匈奴境内吗?”
这句话正说到沈连翘心眼里,她踌躇满志道:“那样最好。奴家这就去准备行李,对了,还要带些伙计。”
孔佑伸出手,下意识想去抚摸她鬓角的碎发,却又觉得不妥,收回手。
“你如今是良氏的族长了,”他郑重道,“在京都乖乖等着我,等我回来。”
等我回来。
虽然一日不见,如三秋兮。但抗击匈奴不仅是匹夫有责的大事,他也需要这个契机,得到更多的力量。
困居京城,是不能与皇帝抗衡的。
也不能,保护他的女人。
“那……”沈连翘低着头,簇新小鞋子在地上磨啊磨的,问道,“何时启程?”
“战事紧急,”孔佑道,“三日后便要启程。”
三日啊。
那么快,快到她来不及为他做点什么。
能为他,做点什么呢?
进一趟丞相府不容易,好在沈连翘如今持有世子府的名帖。
门房不像以前那么凶,谄媚地笑着,把她迎进大厅等待。
过不多久,成蔚然就急慌慌地到了。
一见沈连翘,立刻掩唇笑出声。
“这是情郎要北上出征,坐不住啦?”
“废话少说!”沈连翘从衣袖中拿出一个荷包,拆开绳子,取出两枚银元宝。
“大手笔,”成蔚然道,“给我的吗?”
“给你的要等你嫁人啊,”沈连翘对她眨了眨眼,“麻烦丞相府的千金,替我去一趟太医署吧。”
太医署的官衙在皇城里,普通人是进不去的。
成蔚然是丞相府的千金,混进去还容易些。
“你要买什么?”成蔚然道,“太医们可不缺银子,你让我去,可是欠着我一个大大的人情了。”
“先欠着。”沈连翘道,“买最好的金疮药,皇帝都不舍得用的那一种。”
沈连翘想了一个晚上,战场上刀枪无眼,最易受伤。金疮药如果好,说不定就能救回一条命。
成蔚然终于不再同沈连翘逗笑。
“姑娘啊,”她语重心长道,“你这是入了魔啊。如果将来世子爷不娶你,我可不答应。”
沈连翘的脸红扑扑的。
“说什么呢?”她嘴硬道,“谁要嫁给他?”
这个晚上,当晋王刘礼前往太医署拿金疮药时,得知丞相府的小姐已经把药买空了。
太医们不敢怠慢,请晋王等着,他们即刻配制。
刘礼倒是不着急。
他温文尔雅地道谢,坐着吃茶。
不过他有些奇怪,丞相府怎么需要那么多金疮药呢?难道成坚遇刺了不成?刘礼摇了摇头,他想来想去,都觉得成蔚然是帮助沈连翘买药的。而沈连翘,是买给孔佑。
那也不必买那么多啊?
难道她未卜先知,知道孔佑将要受很重的伤吗?
那可是,金疮药都无济于事的伤呢。
瓷瓶太沉,沈连翘熔了一块银锭子,做了许多小巧的圆形银盒。
把金疮药倒进银盒,锁好封口,用蜡油再密封一遍,她拿来针线,把银盒缝在孔佑中衣的内里。
胸口处一边一个,既不会丢失,又能对胸口有所保护。
做好这些,沈连翘忍不住穿上孔佑的中衣,感觉一下走路时会不会摇晃。
只是两边胸口各有一个鼓包,似乎……有些奇怪。
像什么呢?像男扮女装时特意佩戴的假胸。
沈连翘顿时红了脸。
她准备把中衣脱下,拆掉银盒,缝到腰里。
可这时房门“吱呀”一声被人推开,孔佑出现在门边。
他抬起头,看到灯火通明的屋内,沈连翘穿着他的衣服,怔怔地看过来。
那衣服怎么那么奇怪呢?
她胸口圆滚滚的,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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